朋友上班途中因避开车辆,而自行从摩托车上摔下受伤,算不算工伤喃。当时只是向直属领导请假,过了几天后才向行政部申请工伤,且只是自己说是在上班途中,无依据。
看情况而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明确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这一条款中明确规定了两个前提条件:一是上下班途中(合理时间合理路段),二是非本人负主要责任。
你看一下你朋友所走的路线,是不是合理时间合理路段,是不是本人负主要责任(从理论上讲,他自己避开车辆自行摔伤,这一个必须由交警队出具责任认定书),只要符合这两个条件,是可以提起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提起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 月内,伤者或是近亲属提起在一年内)。
个人观点,供参考。
追问他现在是没有交警提供的责任认定书,就是听周围朋友说上下班途中受伤就是工伤,要求公司认定工伤给他,报销药费等。但是公司说的是不算是工伤,那么他现在只是口头上说说,还有同班的同事证明说就是上班途中受的工伤。那请问这个还能算么?
追答不行!
上下班途中必须是交通事故等伤害才能申请认定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才能申请认定。)如何确定是非本人主要责任,只有交警出具的认定书才具备法律效力。
多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你好,关键是现在他这个公司没有接到任何证明,公司不能算工伤报备上去,现在我这个朋友又要求公司报销医疗费用,那请问他能这样要求不喃?(另,他只能算是轻伤,医生建议休息一周)
追答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员工对此次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不属于工伤范畴,拒绝支付上述费用,但可以按病假发放工资。该员工可以向肇事司机,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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