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是从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出发,以艺术作为主要对象,研究美、丑、崇高等审美范畴和人的审美意识,美感经验,以及美的创造、发展及其规律的科学。 美学是以对美的本质及其意义的研究为主题的学科。美学是哲学的一个分支。研究的主要对象是艺术,但不研究艺术中的具体表现问题,而是研究艺术中的哲学问题,因此被称为“美的艺术的哲学”。美学的基本问题有美的本质、审美意识同审美对象的关系等。由于美学研究的方法是多元的,(既可以采取哲学思辩的方法,也可以借鉴当今其他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比如经验描述和心理分析的方法、人类学和社会学的方法、语言学和文化学的方法等),因为美的对象,即自然美、艺术美、社会美等等,无论是主观,还是客观的研究,都是经过人的感性、理性作用之后的结果。美学一词来源于希腊语aisthetikos。最初的意义是“对感观的感受”。由德国哲学家鲍姆嘉通首次使用的。他的
《美学》一书的出版标志了美学做为一门独立学科的产生。 传统美学的任务,是研究艺术作品作为“美”的永恒的不变的标准。德国理想主义的形而上学美学被认为是当时唯一标准的美学。在此条件下, 发展出两个分支:心理美学和美学。美学(感性)的认知在很长的时间被认为是理性认知的对立面。这个观点被现代的新观点所取代, 即这个对立面是不存在的, 理性的认知是必然通过感性的认识过程而被认识的。即使尖锐的逻辑学也能同时成为很高的审美价值。
美学主要包括哪些方面的内容?(一)古典阶段
从
古希腊罗马到
文艺复兴时期,从先秦两汉到近代
王国维之前,中西方思想美学还处在一种“前美学”的形态。这一阶段美学思想的主要特点在于:初步和比较零碎地提出了一些有关美学的基本问题、概念和范畴,并作了一些尚不彻底的回答;对美的思考往往同人们对社会人生的哲学、伦理把握直接联系在一起,“美”与“善”常常混为一谈。这就是说,人们在思考美的问题——包括美的本质、艺术的社会作用等的时候,既没有完全摆脱直观经验的形态,也还没有同哲学、道德、宗教、艺术理论的思考严格区分开来,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对象范围并对问题作出独立、系统的解答。
具体而言,先秦两汉中国古代贤哲主要是在关注人的情感立场上,从哲学、伦理层面探讨人类审美诸问题的。当时的儒、道、法、墨等各家思想中,都包含了许多迄今很有价值的美学思想,例如
《左传》、《国语》、《
尚书》等典籍里,便记载有诸如“五味”、“五色”、“五声”之美的主张,以及有关“无害为美”、“以和为美”的重要见解。其中,
儒家着重强调了美和艺术的社会作用;
孔子“兴、观、群、怨”的诗论以及“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和”准则与“尽善尽美”的观念,
孟子“充实之谓美”的主张等等,就体现了儒家美学思想鲜明的社会伦理化倾向。
道家则从“逍遥”、“无为”的处世态度出发,强调艺术和审美的超越性、自然纯朴性;老子有关美善相依、大音希声的看法,庄子“虚静恬淡”、“身与物化”、“物以游心”的审美境界论,都曾在中国美学思想史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魏晋至近代王国维之前,中国美学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和丰富。人们纷纷把目光投向诗歌、绘画、音乐、舞蹈、戏曲、书法、工艺领域,提出了诸如意象、神思、韵味、意境等中国所独有的审美范畴,使美学的思考不断趋于精细化。特别是,当时的美学思想家大多同时是诗人、画家或书法家,因而其美学思考往往同实际的艺术经验直接联系,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美学思维由“美”“善”问题向审美与艺术特征问题转向,深化了直觉感悟形式与古典理性精神在中国古代美学思想中的结合。
西方美学的发源,主要基于对事物本质的追求和对各门艺术的统一定义的努力。古希腊学者曾经对“美是什么”、“美的事物是怎样产生的”等作了大量推测,如
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就把数量的和谐关系视为艺术(音乐)美的根基,主张美是“和谐与比例”。尤其是柏拉图和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s),对美的本质问题作了一定深度的讨论。例如,柏拉图在他的一系列“对话”中,就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见解,即美的范围十分广泛,形体、心灵、行为、制度等都是美,但探讨美的本质却不应追究什么是“美的”问题,而应该探究导致一切美的东西之所以美的共同本质(“美本身”)。亚里士多德则在
《诗学》等著作里,深刻分析了悲剧艺术特征、艺术起源等,提出了著名的“摹仿说”和“净化说”,并将“美是和谐”思想同当时人们对生物有机体的认识结合起来,从而成为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具有自己独立理论体系的美学家。
中世纪,在
基督教神学引导下,美学以压抑人性的丰富性为代价,把审美的光辉完全归于神(上帝),“基督教的上帝代替了至善和理式,上帝就是智慧、仁爱和最高的美,就是位于造物主静观阶梯之上的自然美的诸事物的源泉”①。 这种以神为中心的美学理想,在以人为本的文艺复兴浪潮中受到猛烈冲击。此后,在法国古典主义美学、英国经验主义美学,以及狄德罗(D.Diderot)“美在关系说”、莱辛(G.E.Lessing)“诗画同一说”等的推动下,西方美学日渐丰富,为美学学科的正式建立奠定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总之,强调真、善、美的同一,特别是美和善的一体性,是“前美学”形态下中西方基本一致的思想倾向。亚里士多德就认为:“美是一种善,其所以引起快感正因为它是善”②。 而孔子所谓“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③ 孟子所谓“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④, 以及
荀子“全粹全美”的美
本体论、“水玉比德”的自然美论等,其中所强调的,就是美与善的一致与和谐。这说明,在人类思想的早期发展中,美学问题的提出与探讨,既与当时社会的政治、伦理和人生理想紧密相关,也是组成早期人类思想整体的重要内容。
(二)美学学科的建立与成熟
这个阶段,美学发展的主要特点在于:作为一门独立的理论学科,“美学”得以正式建立,并在德国古典美学那里趋于成熟,完成了系统化、形态化的理论构建。
1735年,德国哲学家鲍姆嘉通(A.G.Baumgarten)在《诗的哲学默想录》里,第一次提出了诗的哲学的研究对象问题,并以希腊语中“埃斯特惕克”一词称这种诗的哲学为“感性学”(德文为sthetik,英文为Aesthetics),认为诗作为“完善的感性谈论”(即“完善的”感性表象的认知和表达),是“可感知的事物”,也是诗的哲学或诗的艺术的对象,“诗的哲学考察是指导感性谈论趋向完善的科学”,诗的艺术是“一种有关感性表象的完善表现的科学”⑤。
不过,鲍姆嘉通此时虽然把诗的哲学叫作“感性学”,却还没有正式以之命名美学。直到1750年,他用sthetik作为书名,出版专门研究感性认识的拉丁文专著(即《美学》第一卷),美学才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诞生了,而鲍姆嘉通也因此被后人誉为“美学之父”。
从鲍姆嘉通那里,我们发现,第一,美学原本是作为一种与逻辑学相对立的认识论被提出来的。⑥ 鲍姆嘉通指出,人的心理分为“知”“情”“意”三层,逻辑学研究知或理性认识,伦理学研究意志,惟独人类情感(“混乱的”感性认识)一直没有相应科学来研究,因此有必要设立一门新的科学来弥补这一漏洞。这就是他在书中开宗明义地说美学(Aesthetics)“是感性认识的科学”的意味所在,由此也初步界定了美学的对象和范围。在这个基础上,鲍姆嘉通构造了一个包括理论美学和实践美学两部分的美学框架:前者包括启迪学(关于事物与思维的一般规则)、方法学(关于条理分明的安排的一般规则)、语义学(关于用美的方式想到的和加以安排的东西的表达手段的一般规则),涉及诗或艺术的题材、思想、结构及语言表达的一般规则问题,中心目标是实现美——感性认识的完善;实践美学则研究个别情况下如何运用一般规则的问题。尽管这个体系框架基本上还是艺术学的,但它对后来的美学研究有着重要的启发。第二,美学研究人类认识中具有审美属性的部分。鲍姆嘉通认为,感性认识又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心灵中以美的方式进行思维的自然禀赋,即人的低级认识能力以及相应禀赋(感受力、幻想力、记忆力、审视力、趣味、创作天赋、预见与预感、表达表象的能力等)和高级认识能力(如知性、理性)、天赋的审美气质(如情感能力);二是审美训练,即审美才能的培养;三是审美学说与审美指导。所谓“感性认识的完善”、美的实现,就是以低级认识能力为主干,交织各种心理因素以及审美观念、审美技能的综合活动过程。这样,作为认识论提出来的美学(感性学),同时是研究艺术和美的科学。“美学的目的是感性认识本身的完善(完善感性认识),而这完善也就是美”⑦。美作为感性认识的成果,也就是“表象的总和”的完善,是诗、“美的艺术”、“自由的艺术”。
作为大陆理性主义的继承人,鲍姆嘉通的主要贡献,在于从人的心理结构划分上,为美学找到了一个恰当的名称,使得人类的美学思考在经历长期发展之后,终于有了自己明确的对象。而他在遵循传统哲学对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高、低划分之时,给予感性认识以应有的重视,强调美学研究的独立的认识价值,则启示他的同乡康德(Kant)、谢林(Schelling)、席勒(Schiller)、黑格尔(Hegel)等人,在更高层次上最终建成了内容丰富、体系完整的德国古典美学。
康德和黑格尔便以鲍姆嘉通的美学为思考起点,致力于解决感性和理性的和谐自由统一问题,并各自推演出自己的理论体系,对美学的学科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独特贡献。康德美学的重点在人的感性认识能力、主体心理机能方面,深刻地提出了有关“审美判断力”的问题,不仅给予审美判断(即审美心理机制)以组合有序的表述,而且在重点分析审美心理机制的过程中,形而上地探求美(情感表象),形而下地推及艺术,建构了一个以审美判断为中心的先验哲学的美学体系。这样,在康德那里,美学便不再是一个空洞的理论框架,而成为有着充实的内容、明确的对象以及一系列概念范畴的严谨体系。
黑格尔则着重探讨了感性认识能力的产物、对应物——诗(艺术)以及艺术的历史。在他那里,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艺术作为“绝对理念”外化为主体心灵理念的感性形象表现,则是美的最高形态。正是以美的理念或理想为起点和中心,以美的理念的逻辑和历史的感性呈现(即艺术类型和艺术体裁)为基本对象与内容,黑格尔建立起了一个庞大而严密的艺术哲学(美学)体系——它的最大贡献,是给了美学以逻辑与历史,把美学从重视心理研究引向了重视历史研究的方向。
尽管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两大发展主线仍然延续在后现代美学进程上,但它的内部却发生了剧烈扭变:在人本主义这条线上,从“结构”到“解构”的转向,充分体现了美学的“后现代”特点——结构主义曾强调作品本文背后实际起支配作用的“结构”的存在,解构主义却要取消一切“中心”,消解全部“结构”;结构主义强调作品本文的内部研究,解释学美学、接受理论等却把重点转移到读者和接受过程,强调本文意义的不确定、相对和多义,呈现了“非中心化”的特点。在科学主义这条线上,分析美学曾经由语言分析入手,反对固定的美的本质探讨,走向了美学的取消主义;后分析美学则集中到艺术本体论上,以折衷主义取代取消主义,走向了美学的建设性方向。
总起来说,美学是以人类审美为自身特殊领域,以审美活动为具体研究对象,通过探讨审美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人的精神世界,来追踪、建构人类审美价值体系的人文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