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6月毕业拿到毕业证。9月到一家公司应聘(带了毕业证,说明了毕业的),公司人事部的一个人叫我签订三个月的实习协议。当时刚大学毕业不懂太多,以为一般前三个月实习完就是转正享有正式员工工资。但是三个月实习到了,签了劳动合同以后又说还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只享有试用期工资。我想问下这样合法吗?而且签的是两年的劳动合同。
我应该如何处理
追答忍者呗!还能怎么办!除非你不想要这个工作 那就到劳动局去
那我应该如何处理
追答先跟公司交交涉,如交涉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追问但是实习协议之前因为不知道已经签字了
追答9月份你已毕业,你与公司签订的实习协议实为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再与你签合同属于续签,不能再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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