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几年前我爸爸借了民间高利贷,过后我也被债主要求在欠条上签字了

现在人家拿这欠条去他们当地法院起诉我,我爸爸现在人找不到了!我该怎么办!急!!

那只能你还了,没办法。你签了字就表示自愿成为共同债务人,对方有权向你追讨。如果利息率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你可以请求法院裁定无效。但是本金和4倍贷款利率还是要还的,这也够你喝一壶的了。追问

当时欠条上没有写需要还利息 法院要判的话会判利息吗?

追答

借条上不写利息的话那就不需要付他们利息,只需要给本金即可。但是那些人也不是什么善类,最终会以什么方式解决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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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07
您好,你要是作为共同借款人签的名字,那你要承担共同还款责任。无论你作为共同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签字,都是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追问

如果当时没成年不懂的花法律上也一样这样判吗?

追答

你当时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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