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份在上班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大腿骨折。当时住院一个月的治疗费用是由项目部垫付的(费用票据项目拿走了),也申报了工伤。在住院时出现膝关节强直,医生说自己锻炼也能恢复。住院一个月后,2018年8月初出院回家休养,在家里待了两个月,期间家人帮我恢复膝关节,但是效果甚微,10月1日,去了县里的医院,到康复科做膝关节康复治疗,12月初出院。2019年1月份,公司人力资源才联系我说工伤申报下来了,要我把治疗的费用单据寄到公司,我寄的只有在县里康复的费用票据。然后公司又消失没了联系,直到2019年11月初,公司人力资源联系我说康复的费用报销不了,程序不对,要先做康复申请,然后到指定医院做康复治疗。公司人力资源一直和我联系的是一个小职员,估计也不知道程序。11月中旬我找了人力资源的领导,他回答报销不了,程序不对。我从出事故到康复治疗结束有五个月的时间,期间公司人力资源不闻不问,费用报销的时候却说程序不对。后续我还要动手术拿掉腿里面的钢板,请问我该怎么办?公司是省属国有企业
发生工伤先去做工伤鉴定,待伤情稳定之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不同伤残等级情况,不同等级享受不同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费用
关山事故赔偿国家都有一定的规定,只要是三间当五了,定了级别了,都有一定的赔偿,只不过是或多或少而已,他的赔偿费跟你的工资每月的成龙工资有关,如果说吨大事故也有一定的规定,不是随便说一下数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