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求政府向你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你权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县人民政府向村民颁发,要取得此证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实行家庭承包的,按下列程序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一)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土地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报送的材料予以初审。材料符合规定的,及时登记造册,由乡(镇)人民政府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出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书面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 (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予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报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补正。 首先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法》,你要取得与村签订的承包合同。村民委员会没有将村集体的土地,发包给村民,你可以代表全村村民向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委会员申请仲裁。此项工作是向村民免费服务的。 “土地承包流转合同书”是农户与农户之间土地流转合同,是取得承包的土地村民向有经营土地能力的人转让、互换、转包、出租等形式将你承包的土地让别人经营,你与对方签订流转合同,双方向村提出申请后才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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