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签了三次的固定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如题所述

你好,第三次应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若第三次公司要让你签固定期限合同。
你可以拒绝签订,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单位提出终止合同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追问

第三次已经签了,还有3年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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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26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连续签了三次的固定劳动合同,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3-15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终止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2、终止劳动合同不存在双倍赔偿问题,只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享受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追问

第三次不是得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吗?在不知情的状况下签的固定合同,还有3年到期不想干了,公司人事找事儿要把我调离别的工作岗位我应该怎么办?

追答

1、如果劳动者申请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需要举证证明用人单位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可以拒绝调离原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强行调离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履行原劳动合同。

追问

那我现在要是辞职不干呢,会得到什么补偿吗?

追答

除非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规定的情形,否则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追问

谢谢

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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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社保前几年的没给我上齐,在离职前可以要求给补齐吗?

追答

可以要求。
用人单位拒绝缴纳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催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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