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职位等级

警察职位等级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扩展资料:

中国公安机关的职责: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研究拟定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指导、监督、检查全国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3、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指挥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4、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指导、监督消防工作、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等工作。

5、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6、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的管理工作。

7、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8、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制定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和制度。

9、组织开展同外国、国际刑警组织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履行国际条约和合作协议。

10、统一领导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对武警总部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11、制定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指导公安机关法制工作;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事件,维护公安民警正常执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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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04
我国人民警察一共设置了5等共有十三级。最大是总警监,副总警监;之后是警监,警督,警司分别有一二三级;最后是警员,分为一级和二级。如果是专业技术人员,则会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现代警察衔级制度最早起源于欧洲。1829年,当法国和英国相继创建现代警察组织时,即对警察人员实行了衔级制度。此后,世界各国政府也都相继随之对警察实行了警衔制度,衔级模式虽不尽相同,但是逐渐形成了全世界通行的一种警察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衔和人民警察警衔两种警衔。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于1988年12月17日发布施行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
第2个回答  2009-09-16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总警监肩章图片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二级警监至一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5、处级正职:二级警督至三级警监;
6、处级副职:三级警督至一级警督;
7、科级正职:一级警司至一级警督;
8、科级副职:二级警司至二级警督;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司至三级警督;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我是百度一下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3个回答  2016-11-19
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6-11-19
我国人民警察一共设置了5等共有十三级。最大是总警监,副总警监;之后是警监,警督,警司分别有一二三级;最后是警员,分为一级和二级。如果是专业技术人员,则会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现代警察衔级制度最早起源于欧洲。1829年,当法国和英国相继创建现代警察组织时,即对警察人员实行了衔级制度。此后,世界各国政府也都相继随之对警察实行了警衔制度,衔级模式虽不尽相同,但是逐渐形成了全世界通行的一种警察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衔和人民警察警衔两种警衔。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于1988年12月17日发布施行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警官警衔制度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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