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从东方工厂采购A材料200千克,价款10000元,运杂费450元增值税税率17%,材料已达到本企业,经验收合格入库,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
2,7日向光纤工厂采购A材料200千克,单价52元,运杂费450元,增值税税率17%,企业开出3个月期限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材料尚未到达。
3,12日向光纤工厂采购的A材料到达公司,按实际成本验收入库。
14日企业以银行存款向华光工厂预付购买B材料款100000元。
5,20日企业受到华光工厂发来的B材料。并验收入库。该批材料2500千克,单价34元,增值税14450元,运杂费320元
6,21日企业受到银行通知,华光工厂退回多余的预付款230元。
7,22日向红光工厂购入C材料5000千克,单价40元;D材料3000千克,单价50元,增值税595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运杂费8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未付(运杂费按重量分配)。
8,用银行存款支付欠红光工厂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