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 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其中区分主码位与校验位之间的-符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纳税人代码为15位,其中:12位为省、市代码,36位为地区代码,78位为经济性质代码,910位行业代码,1115位为各地自设的顺序码。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国公民,以公安部编制的居民身份证15位码为其纳税人识别号;对外国人以其国别加护照号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