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是法学专科阶段的基础课,是本科阶段的补休课程。作为一个法律部门,民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基本法的地位。因此,学好民法,意义重大。然而,民法所包含的规则庞杂而艰深,民法所调整的关系复杂而多变,民法又很难把握。如何学习民法呢?以下介绍一些学习技巧,希望能对同学们有所启发。 一、了解民法的学科性质,把握学习重点 民法学是部门法学,学习时应注意民法学与其它部门法学的区别,主要在于研究对象―――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区别;民法学是应用法学,学习应以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为重点。对规则、法条,不仅要掌握其内容,而且要善于应用,据以解决实际问题。 二、了解民法特点,把握民法体系,培养民法思维 1、了解民法的权利法特点,把握民法体系。有人说,民法是“人权法”。一方面,民法在权利与义务关系上,以权利为本位;另一方面,民法以权利为中心,形成一个统一的体系。因此,了解民法的权利法特点,就可以对民法体系有所认识,形成系统观念,树立权利意识。 2、了解民法的“活”法特点,培养民法思维。民法是“活”的法,它不仅切实反映活生生的现实生活,而且随着现实经济生活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由于民法与日常生活紧密相连,很多问题均是身边人、身边事,很容易形成思维定势,使我们很难以民法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问题。因此,民法的“活”法特点要求我们,一要注意随时运用民法解决身边问题;二要注意克服思维定式,培养民法思维。培养民法思维要注意两点:一是要注意与伦理道德思维相区别。伦理道德思维的核心是合理,而民法思维核心是合法,伦理道德思维不需要严密的推理,而民法思维应通过缜密的逻辑推理、严格的法律适用作出结论;二是要注意与其它法律思维相区别,民法思维要运用民法的方法,即讲求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讲求以民事法律关系为核心,讲求民法规则的适用,讲求民法术语的准确使用。 三、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把握民法的基本精神 很多同学包括教师在讲授“民法的基本原则”一章时,仅仅把它当作民法的基本内容来掌握。其实是忽略了基本原则的多重功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的基本精神所在,是各项制度、规范的统帅。任何一项民法制度、规则都在基本原则精神的具体体现,因基本原则的存在而成为一个整体。而且在缺乏具体规范是,基本原则还可成为处理案件的依据。因此,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就可以把握民法的基本精神,学习时就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比如:掌握了自愿原则,就可以把握民法的意思自治精神,就可以知道在法律范围内,民事主体可以自由设定权利、义务,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自由;一方的意志自由不可损害他方的意志自由等等。由此来理解各种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无效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理解民法对各种法律关系的强行性规定,就会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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