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员不是编内人员,不存在“专职”之说!但是,某些基层法院为了弥补人员和案件的不平衡使一线审判人员超负荷工作状态得以缓解,以所谓的“专职陪审员”来解决之!
实际上“专职陪审员”就是法院内的临时工的另一种美称吧!不占用编制,又可以缓解内部人员不足问题,况且对于非其他单位在职人员的陪审员本院依照全国人大的规定必须支付不低于本地最低劳动工资标准的“补贴费”的,甚至什么3金2险都承担的法院也有的!
“专职陪审员”的工作内容也因人、因地而异的吧,一般的有固定在某法庭(如民事几庭)的,帮忙处理日常审判业务中杂务,聪明人可以从中学到很多大学法律专业都学不到的东西,一届5年不到,自学成才通过司法考试者也不足其的吧。
法学出生的本人有幸受聘第一届陪审员(兼职),不固定在某法庭,各类案件陪而必审的,年均参与各种案件审理1百多件,5年间累计处理过6百多件,办成没有一件被二审推翻的“铁案”,年年都被评为“优秀陪审员”的!
追问也就是说陪审员是五年一换,不能久做的吗??
追答全国人大对此没有明文规定或者限制的,一般是可以续聘连任的!
本人没有连任的理由是当时已经超过55岁了,这是本地法院自主规定的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