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遗产和家庭共有财产

如题所述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以及公司的其它合法财产等。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它包括共有劳动所得的合法收入,共同积累的储蓄,共同建造的房屋,共同所有的生活用品和生活资料,共同享有的债权和共同负担的债务,以及其他共有的财产。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掌握以下几个标准:(1)当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时,家庭的全部共有财产就有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属于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但在区分遗产与夫妻共有财产时,也应当分清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有财产的界限。《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区分。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在家庭成员中除夫妻之外还有子女,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注意: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用品,通过创作获得报酬或奖励物品以及通过接受赠与、遗赠和继承等方式所获得的财产,其所有权应属于未成年子女的,只是暂由父母代管。当其父母死亡,对其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同父母的遗产区分开,不能作为父母的遗产来分割。对于早已参加工作或劳动,并直接参与了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子女,应当肯定他们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权利。在父母死亡并确定其遗产范围时,应从共同共有的家庭财产中将直接参与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子女应得的份额划分出来,不要以父母的遗产分进行割。把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区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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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7
国家规定1994年以前的同居关系算事实婚姻,即国家承认。1994年以后的同居关系,未领结婚证的,是非法同居,不形成事实婚姻,不受国家保护。如果是事实婚姻的话,在没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来,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其中子女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
1、若本人母亲与继父94年之前即同居,即为事实婚姻,被法律所保护,母亲享有房屋的继承权。
2、同上
3、只有与被继承人间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如满足上述条件,即享有继承权。
4、若上述条件均满足,则有本人、本人母亲、继父亲生子平分财产。若第三项不满足,则有本人母亲和继父亲生子平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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