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鸦片战争
第一次鸦片战争,是1840年至1842年英国对中国发动的一场侵略战争,也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
1840年(道光二十年),英国政府以林则徐虎门销烟等为借口,决定派出远征军侵华。1840年6月,英军舰船47艘、陆军4000人在海军少将懿律、驻华商务监督义律率领下,陆续抵达广东珠江口外,封锁海口,鸦片战争开始。
鸦片战争以中国失败并赔款割地告终。中英双方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
中国开始向外国割地、赔款、商定关税,严重危害中国主权,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丧失独立自主的地位,并促进了自然经济的解体。同时,鸦片战争也揭开了近代中国人民反抗外来侵略的历史新篇章。
二、第二次鸦片战争
第二次鸦片战争(1856年10月-1860年10月)是英、法在俄、美支持下联合发动的侵华战争。是英国与法国为了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扩大在华侵略利益、趁中国太平天国运动之际,以亚罗号事件及马神甫事件为借口,联手进攻清朝政府的战争。
因为英法分别以亚罗号事件及马神甫事件为借口发动战争,所以被英国人称为“亚罗号战争”(The Arrow War)。又称“英法联军之役”(Anglo-French expedition to China)或“第二次中英战争”(Second Anglo-Chinese War)。
同时因为这场战争可以看作是第一次鸦片战争(即鸦片战争,相对于第二次而言)的延续,所以也称“第二次鸦片战争”。
1860年,英法联军攻入了北京,清帝逃往承德,英法联军闯入圆明园并掠夺珠宝、将其焚毁。战争中沙俄出兵后以“调停有功”自居,并胁迫清政府割让15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从而成为最大的赢家。战争以清政府被迫签订《北京条约》结束。
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先后签订《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中俄《瑷珲条约》等和约,列强侵略更加深入。
中国因此而丧失了东北及西北共150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战争结束后清政府得以集中力量镇压了太平天国,维持统治。
三、《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Treaty of Nanking),又称“万年和约”、“白门条约”、“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该约于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璞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签订,标志着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
《南京条约》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国:
1、割让香港岛;
2、向英国赔偿鸦片烟价、商欠、军费共二千一百万银元;
3、五口通商,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允许英人居住并设派领事;
4、协定关税,英商应纳进出口货税、饷费,中国海关无权自主;
5、废除公行制度,准许英商在华自由贸易等。
此外,也规定双方官吏平等往来、释放对方军民以及英国撤军等事宜。
1843年(道光二十三年)7月22日、10月8日,耆英与璞鼎查又先后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作为《南京条约》的补充和细则,将协定关税和租界制度予以落实,并使英国取得领事裁判权、片面最惠国待遇等权益。
《南京条约》破坏了中国的领土完整和关税主权,便利了英国对华的商品输出,使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趁火打劫,相继强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进一步侵犯了中国的主权,破坏了中国的自然经济,并加速了清王朝的衰亡。
四、《黄埔条约》
《黄埔条约》(Treaty of Whampoa)又称《中法五口贸易章程:海关税则》,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清朝与法国在广州黄埔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也是法国侵略中国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中法《黄埔条约》共36款,并附有“海关税则”。主要内容有:
1、法国人可以在五个通商口岸永久居住,自由贸易,设立领事,停泊兵船等。对法国人的家产、财货,中国政府负责保护,中国人均不得欺凌侵犯。
2、中国将来如改变海关税则,应与法国“会同议允后,方可酌改”。
3、法国享有领事裁判权,法国人与中国人或其他外国人之间发生诉讼,中国官员均不得过问。
4、片面最惠国待遇。
5、法国人可以在五口建造教堂、坟地,清政府有保护教堂的义务。
《黄埔条约》使法国享有美国在《望厦条约》中取得的一切特权,同时还规定,允许法国天主教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修建坟地,清朝地方政府负责保护教堂和坟地。
法国通过中法《黄埔条约》,获取了中英《南京条约》、《虎门条约》中除割地、赔款外的特权以及中美《望厦条约》中规定的全部特权,给中国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
这个条约也为外国侵略者利用传教权利进行公开的侵华活动埋下了第一块基石。《黄埔条约》与《望厦条约》一样,进一步破坏了中国的司法、关税、领海的自主权。
五、《瑷珲条约》
《瑷珲条约》,又称《瑷珲城和约》,是俄罗斯帝国东西伯利亚总督尼古拉·尼古拉耶维奇·穆拉维约夫和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于1858年5月28日(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在瑷珲(今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签定的不平等条约。
《瑷珲条约》共3条,主要内容为:
1、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公里的大清国领土划归俄国,瑷珲对岸精奇里江(今俄罗斯结雅河)上游东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保留大清国方面的永久居住权和管辖权;
2、乌苏里江以东的大清国领土划为清俄共管;
3、原属大清国内河的黑龙江和乌苏里江只准大清国和俄国船只航行。
《瑷珲条约》使中国的领土、主权蒙受重大损害,而俄国从中获得巨大的领土利益和黑龙江、乌苏里江的航行权,以及通往太平洋的出海口。
俄罗斯将穆拉维约夫割占中国黑龙江地区的行动方式概括为一个侵略公式:“必须以实际占领地方的办法来支持俄国外交上的要求”。
其后,俄罗斯通过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等一不平等条约又侵占了中国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和外西北地区大片领土,都是这样干的。《瑷珲条约》的签订,为沙俄进一步掠夺中国领土开了一个罪恶的先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黄埔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瑷珲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南京条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鸦片战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二次鸦片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