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带上印鉴卡,营业执照,章,
身份证去银行办理即可。
要销基本户,必须把在所有银行开的和当事人公司同名的账户全部销户(包括临时户、非基本户等等)。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
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
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拓展资料:
一、存款人申请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文件之一: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
2、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
3、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务部门的开户证明;
4、单位对附设机构同意开户并承担附设机构经济责任的证明;
5、驻地有权部门对外地常设机构的批文;
6、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
7、个人的居民身份证和
户口簿。
二、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帐户:
1、在基本存款帐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
2、与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不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
3、根据资金管理需要。
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帐户,除必须提供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 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和
中国人民银行市分行帐户管理卡外,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之一:
1、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2、基本存款帐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3、根据资金管理需要的证明。
四、基本户销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