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家长发现自己的孩子有贪小便宜或小偷小摸的行为后,不是积极制止、批评教育,而是持不以为然、不管不问的态度。笔者认为,这种态度是会带来严重后果的。有些家长之所以持这种态度,他们的理由有二:一种认为,孩子偷东西属偶尔为之,是可以原谅的。另一种认为,孩子还小,无关紧要,以后慢慢就会改好的。以上两种理由看似有些道理,其实不然。道理很简单,许多青少年犯罪都是小时候从小偷小摸开始的。现在,让我们来看一段小故事吧。我国清代有一个叫陈阿尖的小孩,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有一天,他从市场偷了一个鸡蛋拿回家,母亲见了,不但不责备他,反而把他赞美了一番。从此,他养成了偷窃的习惯,长大后终于成了大盗,被逮捕判了死刑。临刑前,他要求再吃-口母奶。获准后,他当场把母亲的奶头咬断,并痛恨地大叫:我恨你!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对小孩子的小偷小摸行为,切不可等闲视之。如果等闲视之,久而久之,就有可能使孩子养成偷窃的坏毛病,以致害了孩子。古人说的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对孩子的小偷小摸行为,当家长的不能不管不问。具体来说,应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应了解孩子小偷小摸的事实和具体原因。如,是属于不明是非还是出于贪心;是偶尔为之,还是经常为之,等等。再次,继续观察,经常提醒。即使孩子保证不再小偷小摸,做父母的依然要在暗中继续观察。一旦发现苗头,要及时提醒。如果孩子真的改了小偷小摸的毛病,做父母的切忌再揭孩子的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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