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有一栋房子,在2012年通过中介把房子租了出去,一般情况下我都不会去看的。但是最近由于屋内电器的问题到出租屋去看了一下,发现租客在未得到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把房屋间隔成小屋出租给他人。之前在出租合同上已经明确规定不得转租,现在我应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吴律师:先和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对方恢复原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 贺律师:起诉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恢复原状并支付违约金。 李律师:书面发函,解除合同,请他们走,追究违约责任。 相关知识——房屋出租合同登记好处 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对于当事人来说相当重要,因为租赁行为虽然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政府行政管理不宜过多干涉。但其行为客体———房屋却是一种特殊商品,与国土资源、人口、居住以及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密切相关,从而提出了对出租的房屋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必要。 “买卖不破租赁”虽然作为一项立法原则为各国立法所确立,但如何让新的买受人预先知道房屋存在租赁的事实,以减少风险并增加公平交易的机会,也是立法所应当考虑的。正是基于维护社会公平和市场交易秩序的理由,产生了对房屋租赁行为进行登记之需求———只有经过登记的房屋租赁行为,才受法律的保护,才能对抗第三人,否则,就不受法律保护,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房屋租赁关系会产生一些权利,改变优先承租权和优先购买权,经过登记的合同证据效力大于未登记的;由于合同登记管理机关审查房产证明和双方身份证,很大程度上保护承租人的权利,如有的设置了抵押权则起到提醒承租人的作用,可更好地保护承租人的利益。 曾有这样一个案例:罗湖某大厦业主与承租人签订一份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了很高的租金,不是在主合同上约定,而是在附合同上约定,主合同和附合同都办理了合同登记。之后,承租人住进去了就不付租金,并将附合同抽掉其中的几页,但看起来还是相对完整的,认为租金约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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