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金额和上年末累计个人缴费本息的关系

我是于2006年在重庆万州区办理了《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委托申报协议》,一次性在代扣银行缴纳了11100.00元,到2009年1月,该户头扣费完毕。但我在社保中心网站上查到该户头缴费截止至2008年9月,且本息合计为4203,后该户头未再缴费,每年的本息合计在增加,截止2013年本息为6135.那请问我缴纳的其他钱到什么地方去了,难道都不见了吗?麻烦高人解答。
另:我于2007年12月单位也开始给我缴纳社保了,照道理两个户头不能同时缴纳,但那个户头依然在扣费,这是为什么?我是于2006年在重庆万州区办理了《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委托申报协议》,一次性在代扣银行缴纳了11100.00元,到2009年1月,该户头扣费完毕。但我在社保中心网站上查到该户头缴费截止至2008年9月,且上年末累计个人缴费本息合计为4203,后该户头未再缴费,每年的本息合计在增加,截止2013年本息为6135.那请问我缴纳的其他钱到什么地方去了,难道都不见了吗?麻烦高人解答。

如图,社保每个月缴纳的金额都会按照一定的利率计算利息的,上年累计就是缴纳的本金和利息总额。


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积累基金应按国家规定投资运营。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定期向社会公布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收益(或记账利率)情况。

个人账户权益人可凭有效证件查询个人账户收益情况。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0-22
根据现行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养老保险费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部分构成。办理参保后即为参保人员建立一个终生不变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账规模是8%,即参保人员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就河南而言,参保人员每月按缴费基数的28%缴纳养老保险费(无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其中参保人员按缴费基数的20%计入社会统筹(无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按缴费基数的12%缴纳养老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8%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因此,发放的个人账户单记载的是缴纳养老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的记录情况。
社会统筹,用于养老金的其他项目保险费支出。等你退休后,先从个人账户支付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金额支付完后,养老金继续从统筹基金支付,还包括死亡后支付的丧葬费、抚恤金、取暖费、历年调待等项目。也就是说,社会统筹是负责兜底的。
重复参保问题,你可以到社保局申请合并个人账户或保留一份养老保险关系。
第2个回答  2013-10-21
您好!
按照道理,一般同一个城市不能同时在两个地方缴纳社保,如果您的社保在万州区缴纳,您的公司不可能同时缴纳的,或者是您的社保帐户缴纳完成后您的公司再为您缴纳,会补上公司的那部分,缴费基数不同,缴费的金额也不一样,社保局会做统一计算的,所以您缴纳的金额会一部分计入社保的统筹金额中,待您达到退休年龄就会按月发放给您
第3个回答  2013-10-14
社保,顾名思义,是社会保险,按照相关规定,你缴纳的保险费只有一部分划归个人账户,其余部分划入社会统筹,用于其他人的保险费支出,等你退休后,你不交保险费,你的退休金大部分由社会统筹支付,这时你才开始享受,现在你属于付出阶段。
你签订了扣款协议,并没有报停,所以社保局按照协议继续扣款,这是你自己的问题,现在你可以报停并申请社保账户合一,不过手续估计有点麻烦,具体请咨询重庆社保局追问

但我多交得那部分钱到哪里去了,社保不可能就把这笔账归零了?

追答

除了你个人账户的钱以外,其他的钱汇入当地社保局社会统筹账户,也就是归国家了!国家会给你记住你交了多少,交了多久。

第4个回答  2020-01-20
1、缴费基数:也即参保人申报的缴费工资,上、下限为所在地职工社平工资(或在岗工资)的60%--300%。
2、单位划拨部分累计:社保费中单位缴交部份按比例划转到个人帐户金额的历年累计。
3、个人缴纳部分累计本息:个人按比例应缴部份的本金与利息的历年累计。
4、本年末个人缴费部分本息:是当年截止到年底某个月(10月-12月)个人缴费部分的本金与利息,为该年度的合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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