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时间是从被抓开始算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7

以次日开始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

《公安部关于治安拘留时间如何计算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0]8号)中明确规定了:“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

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例如,某人被治安拘留5日,于8月1日入所执行,则应当在8月6日出所。”

扩展资料:

一、行政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二、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参考资料来源: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书

参考资料来源:西峡县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9
  不是,行政拘留的时间,从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
  如果在派出所传唤时间超过24小时,派出所就应当折抵拘留期限。一日折抵一日。
  没有超过24小时,则从下达决定书之日起算。
  比如7月26日被公安机关传唤,但7月27日才下达了拘留决定,拘留时间为五天,则在8月1号到期。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0-24
是的,从被带入拘留所开始计算。最多不得超过15天。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期间开始的“时”和“日”都不计入期间内。就此理解,如王某于2月1日23时59分以前入所,则其行政拘留执行期限是从2月2日至2月6日。关于执行是否按“时”计算,各地公安机关有不同的作法,好象也没有具体的规定。根据公安部《刑事羁押期限的规定》及《公安执行细则》,刑事拘留的期限实际上是按“时”计算的,满二十四小时为一日。但行政拘留还没查到具体规定,最新的《公安执法细则》及《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试行)里也没有明确说。如果在我们这里,在6日早上八点钟王某就可以出所了
第4个回答  2020-07-15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是不需要判决的。治安拘留最长的时间为20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5个回答  2013-10-24
从进拘留所执行拘留开始算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