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时间从哪一天算?是被抓那天还是进看守所那天?知道的朋友请说一下。谢谢!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受拘留处罚的人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的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也应当以日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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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0
应当是从签收拘留证当天算起!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18
被抓那个就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了,到后面进看守所,期间是有折抵刑期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8-20
正式拘留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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