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37天是从抓到进派出所那天算起还是进看守所那天算起?我朋友1月11日晚进的派出所,1月12日晚进的看守所,拘留37天,从哪天算起的?
1、行政拘留从当天算起,过晚上12点算1天。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天,下午5点进去,那么过了12点就可以释放。
2、刑事拘留从宣布刑拘证算起,过24小时算1天。例如:某人被刑事拘留1天,下午6点宣布,那么到第二天下午6点释放。
扩展资料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然后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应在拘留证上注明。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拘留(法律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