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劳动法违约金的问题

我是07年的毕业生,07年7月1日和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规定了违约金是:乙方月平均工资*20%*未满月数。请问这样的规定符合不符合劳动法,现在我想辞,还需要交这个违约金么?谢谢您

现在看,新版的劳动合同法是不允许的
但是你的合同签订的时间是符合老法的执行标准
所以要按照合同走的,你要交违约金,但是这东西吧,还有人情的,和单位好好商量吧~~
我们单位走的都没要违约金,哪个企业会傻到和一个要离职的员工唧唧呢~~呵呵~~好好商量吧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7-19
重要的是你和公司约定的违约金是否符合劳动法的规定,还有就是你辞职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企业用高额违约金进行圈人运动本来就是不合法的。

参考资料:新劳动合同法《注解本》

第2个回答  2008-07-19
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建议去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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