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底,天津市下辖16个市辖区,共有124个镇、3个乡、118个街道,3680个村委会和1645个居委会。。其中16个市辖区分别是: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滨海新区、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1928年6月,国民革命军占领天津,南京国民政府设立天津特别市。
1930年6月,天津特别市改为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直辖的天津市。11月,因河北省省会由北平迁至天津,天津直辖市改为省辖市。1935年6月,河北省省会迁往保定,天津又改为直辖市。
侵占时期日本对天津基本实行武力统治。日军对天津肆意烧杀抢掠,加上当时天津水灾,使天津成为名副其实的人间地狱。被抓走的“劳工”达5万人。天津曾于清朝大量开辟租界,日军占领初期租界内还算比较安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强行占领其他国家租借地后天津再无宁日。
1949年1月15日凌晨5时,中国人民解放军东西突击集团在金汤桥上胜利会师。17日解放塘沽,天津全境解放。
1949年至1958年2月,天津是中央直辖市。
1958年2月天津划归河北省。
1967年1月恢复为直辖市。
参考资料:天津市人民政府-行政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