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原则,简单的说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与刑罚。“法官要认定犯罪和判定刑罚,必须依据预衔规定何种行为构成犯罪,并可以以人何种刑罚的法律
:(1)我国国体所决
定。尽管罪刑法定原则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但并
不是决定资本主义性质的根本制度,它同样也能为
社会主义社会所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确保人民民主、自由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任务,而恰恰
罪刑法定原则在保障公民自由方面起着无可替代的
作用。所以,我国的国家性质决定了罪刑法定原则
必然在我国刑法中存在。(2)罪刑法定是我国政体的
必然要求。宪法规定的政治体制中,将国家机关分
为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审
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司法权。要确保司法权不
逾越立法权,限制司法权的滥用,就必然要求罪刑法
定。(3)“依法治国”之需要。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主
义法制建设的核心,要求国家的一切活动都必须纳
入法制轨道,这也必然要求在刑事审判中坚持罪刑
法定,防止司法机关有法不依,随心所欲地处罚他
人,以达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之目的。(4)实现刑罚
目的之使然。将罪、刑明确法定,建立罪与刑的必然
联系,对社会上一般人起着重要鉴别功能;对欲犯罪
之人也起着心理强制作用,从而有利于预防犯罪。
总之,罪刑法定在实现我国刑法的两大机能,即保护
社会和保障人权,尤其是在保障人权方面有着重大
意义。这是其得以存在的最根本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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