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消费税时有几种组成计税价格?各适合什么情况?

如题所述

有如下三种:

一、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税法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二、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三、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3-21
分两步讲解吧,先说说你要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其实只有两组:(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以上公式适合从价计征消费税的应税产品,包括:‘雪茄、烟丝、鞭炮、焰火、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筷子、实木地板、化妆品、酒精、属于‘其他酒类’的酒’(成本+利润+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以上公式适合复合计征消费税的应税产品,包括:‘卷烟、白酒’从量计征的话,只要知道数量就可以了,不用什么‘组成计税价格’。第二步,写一下正常的销售公式吧1.从价计征的消费税公式:销售价格*适用税率2.从量计征的消费税公式:数量*适用税额3.复合计征的消费税公式:销售价格*适用税率+数量*适用税额
第2个回答  2014-05-07
3种追答

从价定率计税,从量定额计税,复合计税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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