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拿到了要等六个月之后才可以做鉴定吗?

如题所述

1.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对受伤后多久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上的规定。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一般来说,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4.有什么疑问,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7-04
没有这样的规定。
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每个人伤情不同,恢复状况不同,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只是原则性规定为“伤情相对稳定”或者“停工留薪期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9-11
伤情稳定了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一定要六个月,可以直接申请。追问

做鉴定结果要等多久?

追答

一般是一两个月左右,等鉴定部门的通知就可以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