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国家禁止学校在寒暑假,法定假期,晚上,安排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
参加补课,并且是严格禁止收取补课费等各种明目的乱收费的。
但是现在我是高中生,已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请问学校安排我们补课并收费的事合法吗?
我要清楚地知道您的回答是根据哪部法律的哪一条,请各位帮帮忙。
不可以。
根据《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扩展资料:
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地区,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尤其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参考资料: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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