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提供培训,签订合同,约定服务期,合理么?

我们公司是新公司,总部在外地,其实就是加盟商,说好听点才叫子公司。公司才成立,总公司按照合同定期派人来给我们培训,内容吧其实以前在学校里,工作中或多或少接触过,并没有什么太多实质性的内容,不过公司为这个培训应该投了不少的钱。培训期六个月,要求签订合同,参加培训之后服务期不能少于2年。因为这个星期要签订培训合同,不知道这种合同是否合理,毕竟这是才成立几个月的公司,未来发展不知如何,有好的工作机会当然会跳槽,又害怕这种合同影响自身,还要求赔偿不少钱,所以求助!!!

  工伤提供培训,约定培训期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追问

专业技术培训具体指哪些?我们培训也只是教教如何进行市场调查,物流方面的内容,感觉就是岗前培训吧,这些也算是专业技术培训么?

追答

  是否是专业培训,主要看是不是符合“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用人单位支付专门的培训费用,就不存在培训费的问题,也就不存在约定服务期。如果没有到其他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或者没有请外界人员到公司进行专业培训,仅是企业内部培训的,不应当约定服务期。
  即便是在劳动合同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辞职时,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支付培训费用的证据,劳动者也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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