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好毒,瞒着妻子借贷,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是受个人债务吗?

2003年前夫瞒着我以高利连续5次向一人借贷,其中有3张借条上写着证明人和归还日期;有两张5000元的借条只有数据和签名。现债主以连带关系将我们两告上法庭。在此前,前夫借了债主一次钱,我知道后立马将钱送到债主手中,并告诫不要借钱给他,债主不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请证人多次借钱与他。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有责任吗?有还贷的义务吗?再说我没得财产,还要独自抚育儿子,法院人说是我背时,要我还钱,公正吗?

虽然债务产生于婚姻存续期间,但如果你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你前夫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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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0-10
既然是你的前夫,你就没有义务还贷。除非在借贷的时候,你们还没有离婚。
第2个回答  2014-10-10
你好,由于咨询人士太多,无法每个回复到,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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