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董事长被精神病事件的原告有什么法律条例可以引用

只要有关民事侵权纠纷的条例即可。我不是学法律的,怕找到不正确的,谢谢大家的回答

精神病院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角色?

在广东女子邹宜均事件中,当事人自称因“家庭纠纷”被强行送了进去;因为官民矛盾,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在2008年同样被精神病院“勉强收治”。盘整媒体公开报道,此类事件不下20起。

医学界认为,精神病患者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识,强制住院是保护他们的一种手段;法学界专家则认为,强制医疗剥夺了患者的人身自由,应该慎用。

当记者将目光投入到这个封闭并在某种程序上被妖魔化的机构时,又看到了它在当下社会关系中面临的困境。一个数据表明,国内各种精神疾患的总患病率已由20世纪50年代的2.7‰上升到90年代的13.47‰。精神病人被认定的不规范,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这里有医学的模糊,同样也有法律的空白。

《中国新闻周刊》采写这组文章的目的,是希望有一天,中国精神病人的诊断、收治和监管,包括精神病院的管理和运行,能够处于法律和医学的双重规范之下。
一个女人的“精神”病历
最终出家的邹宜均的曲折经历证明了一事实——当精神病院介入到家庭纠纷中,作为被孤立的个体,“越不承认有病,病得越严重”
2006年10月21日,这是邹宜均“一条不归路”的开始。
这天,她和往常一样,拿报纸、和保安打招呼后再离开大厦。她坐上二哥邹建雄的车,一并去宝山墓园为过世一年的父亲扫墓。
她没有料到,就在墓园门口,她被七八个男人推上了另一辆面包车,他们给她铐上手铐,强行脱下她的裤子,把冰凉的针筒扎向她。哥哥没有救她。
耻辱与瘫软无力间,她觉得自己被绑架了。她的眼睛被蒙上了细长的旧领带。等她醒过来,身边是好几个穿白色衣服的人,女孩的头上带着护士帽,不少人走来走去,四周似乎没有出路,要么是一道保安看守的玻璃防盗门,要么是一个大牌子:“护士站”。
她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都是为她好”
两年后。2009年3月2日上午9时,一起矛头指向精神病医院的官司在广州白云人民法院开庭。原告邹宜均,她现在已经出家为尼,法号“果实”,她一身灰袈衣,面容清秀,只是剃去了一头齐腰的长发。被告是广州白云心理医院,中山埠湖医院和邹宜均的家人。
在法庭上,邹宜均表情平静地陈述过往遭遇,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她原本一家6口人,父母,两个姐姐,一个哥哥,家境优裕。2005年父亲患上肺癌后,一家人陷入了混乱。
他们家是传统的客家人,为给父亲冲喜,匆匆给她介绍了对象并闪电结婚。但这段婚姻随着一个月后父亲的过世名存实亡。经过漫长的冲突和协议,她与前夫离婚,获得30万赔偿。矛盾跟着爆发,按照邹宜均的说法,母亲是个重男轻女的封建家长,想强占她的30万。于是一家人合谋,要把她送进精神病院。
听到风声后,她与朋友兼律师黄雪涛签署了授权协议书,要求其在意外情况下代理她采取必要行动。几天后,她果然被家人送进了广州白云心理医院,羁押5日后,她被转移到中山埠湖医院,禁锢了三个月。
之后她回到家中,又受母亲的软禁。一个多月后,她逃出来投靠朋友,最后被家里扫地出门,再也回不去了。
“血泪控诉”,这是一位在场者的印象。
然而邹家人早前的表述,却截然相反。2007年10月,邹宜均家人曾在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召开记者招待会,宣读了长达8页的公开信。信上说,邹宜均因为父亲过世和失败婚姻的双重打击,曾有8次自杀行为,已经患上精神病,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她好。
而精神病医院在收治邹宜均的时候,采信了她家人的说法。广州白云心理医院至今不相信金钱动机一说,“二三十万在深圳算啥钱嘛!她家庭不错,哥哥姐姐都是公务员,犯不着为这点钱把妹妹送进精神病医院。”
知情者表示,邹家人送邹宜均入精神病医院另有隐情。邹宜均2005年底皈依以后,开始热心公益事业,她的母亲发现女儿变了, 她觉得女儿“老是跟坏人一起”,怕女儿“乱花钱”,她一度怀疑女儿中邪。
矛盾在日复一日的争吵中爆发了。2006年10月,邹宜均被送进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邹的二哥和母亲要求医院隔绝她跟外界的联系。会诊后,广州白云心理医院收治了邹宜均,它认为,“邹宜均确实有精神病”。
但邹宜均的“非自愿”,让她的朋友和媒体迅速聚拢在她周围。他们本能地怀疑医院和邹家人的动机,试图“营救”邹宜均出院。
“医院起到保护患者的权利的职责,但一旦医院放弃了这个职责,那就非常恐怖。”黄雪涛发现近年医院收治冲突背景下“疑似精神病患者”的案例越来越多。她认为,精神病医院是一个变相的“契约监狱”,“它只对出钱的送治人负责,收谁的钱,就对谁负责”。

“家庭纠纷跟我们没有关系”
“按你们的逻辑,送进来一个就当精神病治,精神病医院是个很好制裁人的地方,那是把我们当白痴了?”负责处理这起医疗官司的广州白云心理医院的医务处主任张延赤是东北人,连日来媒体的穷追猛打让他很烦躁。
“学精神医科本来就够倒霉了,在国外心理问题是排最先的,但在中国这个问题不受重视,普及率、知晓率本来就很差。如果精神病大家都能理解的话,也就不构成一门学科了。”
张延赤一再强调,精神疾病的教材有上千页,“像失眠、神经衰弱、抑郁、焦虑啊,都是精神疾病里的”,“很多人看着没病,但事实上已经构成诊断标准了,并不是满街跑的,杀人放火的才是精神病”。
根据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多次会诊的结果,邹宜均患上的是“双相情感障碍”。病历上记录着“交谈过程中,病人语量较多,思维略显奔逸,情绪不稳定易激动且表情高傲,与医生交谈时常有不屑一顾的表现,病人自我评价过高,病史中病人言行草率且有明显的抑郁病史,目前为无精神病性症状的躁狂。”
翻开双相情感障碍的病史,梵·高、海明威、费·雯丽、舒曼,都曾经被这样的疾病纠缠,这个病,又称躁郁症,是一种兼有躁狂、轻躁狂和抑郁发作的情感障碍。
广州白云心理医院营销部经理邹林峰说:“她控制不了她的情绪,乱说嘛。她把那些潜规则也拿出来说,昨天给谁送礼,今天走什么关系,谁家没点这事,家丑不可外扬嘛,但她都不会瞒的,跟‘文革’时候的揭发检举一样。”
事实上,这种精神疾病在相当一部分人群中存在。根据中国卫生部疾控中心2009年初的统计,中国有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的人口总数超过1亿。
而院方认为,邹宜均最严重的问题是,没有自知力。“越不承认有病,病得越严重。”
在医生眼里,精神病人群是一个不可捉摸的群体。张延赤就曾被病人一顿暴打,也经历过看似正常的病人把蚊帐剪下来,一根一根往窗帘杆上挂,企图上吊。日积月累的“实战”,让他们习惯“防患于未然”的心态。
对邹宜均这种可轻可重、反反复复的“疑似精神病人”,加之家庭提供她有自杀倾向的证据,院方通常建议,留院观察。
在中国精神医学界,许多人对精神病人的住院权持保留的态度。他们认为,由于病情严重而完全丧失认识能力的精神病人,不可能行使住院权。这些精神病人拒绝住院,并不是出于理智。如果听任精神病人拒绝住院,可能会使他们贻误治疗,病情加重。
“这只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医疗服务,家庭纠纷跟我们没有关系。”张延赤说。
医院认为这种基于家庭纠纷,将正常人送入精神病医院问诊的情况是“极小概率”事件。在张延赤二十多年的就医生涯里,仅发现过一例类似事件:一位湖南女孩被家人恶意送进医院治疗,但医院当时就告诉女孩,她没病。
这种排除“抓错正常人”风险的手段,一是靠医生的经验,二是靠长期的观察。但医院坚持,反复为邹宜均会诊的结果,“她就是精神病”。
与媒体和社会对邹宜均的同情相反,医院采信了邹宜均的家人。“为了给小妹找个地方,哥哥来考察了两三次,母亲也哭得很厉害,说一定要救救我女儿。如果一个孩子不懂事,家里管管还不行,为什么没完没了地跟人家过不去?她把她一家人折磨得够呛。”张延赤说。
“刀枪不入”
入住广州白云心理医院以后,邹家人为邹宜均化名“韩丽”,并声明,“除邹家人之外,任何人不得会见探视、联系邹宜均”。他们对院方表示,这是希望女儿好好养病。
邹宜均被精神病院隔离起来。
另一方面,一心认定自己被绑架的邹宜均迅速用其他病人的手机,联系了她的律师黄雪涛。
黄雪涛带着授权委托书,当天赶到医院。“一直以为是她小题大做,都是一家人,不至于吧,万万没想到成了真的。”
但整整一夜,黄雪涛被医院挡在门外,“医生说,这里的病人都是无行为能力人,法律委托书没有效力。”
因为《民法通则》和有关司法解释并没有对精神病人的住院问题作出直接规定,许多专家认为,强制送人进精神病医院的事情无法可依。曾参与过邹宜均会诊的广东省精神卫生研究所所长贾福军便持这样一种观点,他表示,“我们只能尽可能做到合情合理”。
但黄雪涛觉得,精神病人实际上陷入了法律的盲区。“无行为能力,知道那是什么吗?你所有的意见都可以不被尊重,你所有的要求都可以认为不是真实意图,你不懂得为自己好,你所有的意见可以被违背,因为你不懂得保护自己。你说什么,我可以认为是不对的,因为我是你的监护人,我也是你的主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你好。”
黄雪涛是位敢闯的女律师,今年30多岁,她曾经探视过看守所、监狱,但她说自己那一刻心凉透了,她从来没有那么绝望地意识到,“在个人权利的保护方面,精神病人还不如一个监狱里的犯人。监狱里尊重个人信仰,包括饮食上的忌讳,可以去申诉,去投诉。但在精神病医院,你是一个非常弱智的人,像婴儿一样,什么都不懂。”
精神病医院好像被一个大罩子罩起来,刀枪不入。这种感觉让她恐惧,“前几天还跟你有说有笑的人,突然之间就消失了,会不会真的痴呆了”。
情急之下,黄雪涛把媒体当作救命稻草,主动向其爆料。事件引发相当的社会关注度。一时间,《今日说法》《南方都市报》《广州日报》《南方周末》等媒体云集广州白云心理医院。
“我们不是想把她整成精神病,为了这几千块钱,犯得上吗。我们反复会诊,请主治医生又请上级医生,不是跟人家有私仇,只是想证明人家有没有病。”张延赤表示。
很快,2006年10月24日,广州白云心理医院作出决定,建议邹宜均家属接其出院。张延赤说,这并不是医院诊治错误而理亏,而是律师的大吵大闹和媒体的围堵影响了医院的秩序,“经过几天治疗,走的时候她(指邹宜均)也平静了许多”。
疯人院日记
2006年10月26日午夜十二点,邹宜均跟着家人出院了。但她并没有回到家里,而是被哄到了另一所卫生系统的精神病专科医院,中山埠湖医院。
那些天里,在外界看来,她已经人间蒸发了。黄雪涛到处上访反映情况,广州市公安局、永平街派出所、白云区检察院、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么因为没有当事人签名只得作罢,要么石沉大海。
而一无所知的邹宜均则继续在精神病医院过着格式化的生活。
这里的条件远不如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因为入院病人逐年增加,原设计规模为320张病床的医院,已经住满760多名病号,医院拥堵不堪。同样的标准间,空间小,床很破旧,床垫也是发黑的,被子一股味道。护士们年纪很轻,大多健壮魁梧。
邹宜均一向养尊处优,在这里,她感觉“人跟动物没什么两样”,她觉得堕入了无尽的地狱。她在日记里写道:厕所就是冲凉房,满地都是屎尿;没有窗帘,女病人洗澡都被任意地公开观看;女病人在寒冬腊月里,洗完澡,无奈地光着身子集体在病房区内等待衣服,她们的吆喝声持续着,但那不是因为羞耻,而是出于寒冷的本能。
免不了人来人往的嘈杂声,最大的声音来自重症病房里那些穿粉红色睡衣的女人,她们整天大呼小叫,这种声音陪伴了邹宜均92个日夜。难受的时候,她在病床上打坐,念“南无阿弥陀佛”。
医院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似乎对这些环境习以为常,他们没有向邹宜均解释什么。
邹宜均变得很“听话”。“在这种地方,越想辩解,就越无法辩解”,邹宜均说。她一直记得黄雪涛对她说过,“医生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承认你自己有病是你走出来的唯一途径”。
时有陌生人来看她,叮嘱她“好好养病,重新做人”。
吞药片、喝中药都是在监视下进行,看守她的母亲不停提醒她,不要和坏人来往,律师黄雪涛也在母亲不欢迎的朋友之列。她和母亲无话可说,整天都瞌睡。吃完饭,就想睡觉。到了后来,她才发现,她的嗜睡已经到了很可怕的程度了,因为药物激素,她肥了一大圈。
很久以后,这段封闭的经历总让她联系起一部叫《浪潮》的电影。影片里,一位德国的高中教师给一群学生做一个独裁实验,学生们组成一个纪律性的独裁团体,他们穿统一的制服,做统一的手势,他们尊崇纪律、排斥异己。独裁实验的最后,学生们都接近癫狂了。
出家
三个月的观察期结束后,邹宜均回到深圳万德居的家,母亲看守着她,不让她和外人接近。一个月之后,不堪“软禁”的她伺机逃了出去。
长期被隔离在精神病医院的结果,是她对家人的不信任。她离家后第一天,就写了一份声明,想要宣布和家人脱离关系,她怕家人以“看病”的名义再把她“抓”回去。在深圳,她不敢一个人独处,晚上睡不踏实,常作噩梦。
她说,她的苦恼如同一个肿瘤,从住进精神病的第一天起,在体内越长越大。她开始记录自己在精神病医院的每一天,尽管回忆让她很痛苦,但“这是我的使命”。
几个月后,2007年底一个冬天的清晨六点多,十万字的书稿《疯人院的日记》竣工。她突然觉得解脱了。
不久后,邹宜均便出家了。这个决定让很多人惋惜,想不明白她为什么年纪轻轻就看破红尘。
但她觉得自然而然,“出家是一个大福报的事情,是我的第二次生命”。
现在,她住在北京六环外的一间小屋里。在这里她感到安全。她有时给居士讲讲佛法,有时在家读佛经,好几天不出门,有时全国飞来飞去参加法会。
她说,过去的事和物属于已经死去的自己。唯一烙在身上的,是她对正常人在精神病医院遭遇的关注。
她希望撕掉精神病人的标签,希望推动《精神卫生法》的出台。因为全国还有许多“疑似精神病患者”,不依不饶地四处走访要求平反,沉重地过活。他们是广东的何锦荣,重庆的李健萍,江西的叶正生……
2009年3月,邹宜均和广州白云心理医院、中山埠湖医院以及自己的家人对簿公堂。她说,告他们,也是在度他们。
有人支持她的执着,因为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一个精神病人。
有人问她居心何在,到处宣传,“遍地开花”。
有人说她一定病得不轻,不然出家当尼姑干吗,还要把家人告上法庭?
她还是每天三衣一钵,在北京的地铁、公交、茶馆、佛堂里穿行。有心人问起她的过往,她会一遍一遍认真细致地讲解,表情平和,语速很快。说到精神病医院的日子,她看上去不为所动,但左手自觉不自觉地,开始捻动墨绿色的佛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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