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起名字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如题所述

你向工商局提出你打算起个什么店名。工商局首先还要审查,你提出的店名在同一工商局管辖范围内(一般是市工商局县工商局是分局,直辖市以全直辖市为限)有没有重名,如有,那么你就不能使用这个店名;如没有,你就登记成功。同样的道理,在你登记成功后,全市范围内的其他人就不能使用你的店名了。禁止性规定: 1、不得使用名人(自己除外)、领导人的名字; 2、不得具有侮辱性的倾向; 3、如果别人已经注册了商店名,你自然不能再用; 4、所使用人的名字另外具有某些特定的意思的。 否则,一般不构成侵权。我国对企业名称采用登记核准制度,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对企业名称的申请进行核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三)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四)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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