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根据哈尔滨市的落户政策:父母可投子女落户(父母双方年满45周岁(体弱多病,已下岗或提前病退的可不受年龄限制),可到子女在哈居住地派出所申报落户)。我的父母亲都在北安市通北林业局,我母亲已退休,养老保险金是通北林业局每月以现金形式发放。没有像哈市一样有存折。请问,户口落户后,养老保险金领取可否也转到哈市领取?如何办理?
我父亲今年55周岁,是下岗买断人员,现在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每年缴纳养老保险。请问,他的户口要是落在哈市,社会保险关系能否也转过来?五年后是否可以在哈市办理退休?
注:我是独生子女,父母身体都不好,想把父母都接过来方便照顾,如果能一切都在哈市就可以办理就好了,也省得他们来回奔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