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我已经拿到一年期的上海市人才引进居住证了,向公司提出加金,但公司拒绝,说交了综合保险就不给加金,要等到明年才可以交。公司这样做违反劳动法吗?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对的,我确实不想在这家公司继续待了。我已经做了3年半多,老板说减工资就减工资,还想通过减工资逼我自动辞职。而且我已经拿到居住证一个多月,提出加金,公司不肯,还说继续给我交综合保险,用心极其险恶。所以我想借劳动仲裁甚至法院起诉,讨回公道。我公司这样做是否违反了新劳动合同法?我是否可以以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
参考资料:→风←知我者慰我心忧 不知我者问我何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