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都需要哪些手续流程

如题所述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交这些资料:

1、 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 相关证明材料;

4、 被拆迁人身份证;

5、 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 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 查档证明(收原件);

2、 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3、 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4、 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5、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另外以下两点必须要了解:

1、 如遇被拆迁人去世的情况,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应先办理被拆迁房屋权属的继承手续;

2、 如果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只有出具国家安全部门给出的证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

扩展资料:

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拆迁安置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3-29

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的大致流程:

大致可以分为两步:

1、 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

2、 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那么,拆迁安置房房产证的办理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

1、 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

2、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3、 相关证明材料;

4、 被拆迁人身份证;

5、 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6、 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 查档证明(收原件);

2、 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

3、 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4、 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5、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另外以下两点必须要了解:

1、 如遇被拆迁人去世的情况,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应先办理被拆迁房屋权属的继承手续;

2、 如果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只有出具国家安全部门给出的证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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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3-31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拆迁安置协议、拆迁交换证明、确权证明书、拆迁发票、本人身份证等材料

1、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的大致流程, 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

2、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被拆迁人身份证,安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查档证明收原件,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发票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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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7-03-30
办房产证流程
首先,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第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第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第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第五,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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