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公务员 政审疑问

我老婆08年跟家人由大陆迁户口到香港 现在也在香港打工
请问在政审的时候,我老婆的无犯罪证明是不是要去香港的警局开?
还是应该怎么处理?
求大神解答!

    香港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应亲身前往香港湾仔军器厂街一号警察总部警政大楼十四楼「无犯罪纪录证明书办事处」办理手续。

    申请人应携同下列文件:

    (甲) 已填妥的无犯罪纪录证明书申请表

    (乙) 其香港身份证或有效的旅行证件;

    (丙) 由有关领事馆/移民局/政府部门发出的信件,正本及影印本(每位申请人一份影印本)。信件须载有申请人的姓名及清楚列明领事馆/移民局/政府部门需要检视无犯罪纪录证明书;

    (丁) 倘若信件并未载有申请人的姓名,则须提供文件(正本及影印本) 证明他或她与主申请人的关系;

    (戊) 办理申请费用每位港币二百一十元。可用现金、八达通卡、易办事或支票缴付。如以支票缴付,请将支票划线及写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收款人。本处并不提供八达通卡增值服务。

    申请人必须同意接受印取指模,并须签署一份授权书,授权香港警务处保留其指模及同意香港警务处不需预先谘询其本人情况下向有关领事馆/移民局/政府部门披露他或她在香港的犯罪纪录详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7-05
  首先要符合办理条件。这些条件主要有: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其他合法的需要。
  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或开介绍信,或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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