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二级案件中,从犯应判几年,对方已谅解

如题所述

故意伤害罪:
我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若通过调解了,获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
若是轻伤,刑事立案后是公诉案件,即使报案人不想追究,也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追问

请问,这案件的从犯大致致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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