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3月份之前还的 中途我这个债权人没催过债 也没有委托女儿去催债 我女儿自己去要的钱 然后钱是对方微信转给我女儿的 没到过我的手里 也没写收条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算更新了诉讼时效嘛?
追答不算中断时效。从约定的还款日期,也就是18年3月开始计算。
你们约定的这个时间还款,到这个时间不还,你知道自己的债权受到侵害,从这个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在这个时间之前还款,诉讼时效尚未开始计算,只是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至于说是你女儿私下去要钱,钱没到你手,还有什么写没写收条……这个另外一回事,这是表见代理的问题——与诉讼时效是两回事。
最后一个问题 我该怎么表达我现在才知道债权收到侵犯呀?空嘴说法官会信嘛?
追答当然不能空口说,你去起诉的时候,就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
首先就是你之前说的,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条,这是书面证据。
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如果有抵押,还要提供抵押的证明。
对方逾期,就要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这个【不完全履行】就是还了8万,剩余12万没还。你现在要主张的,就是这12万的债权。
证据越充分越好,比如打电话录音,聊天记录保存等等,总之证明他的债务存在,而且没有完全偿还,就可以了。
要起诉得快一点,年底很多法院都不立案,你应该陈这段时间准备好诉讼材料;一旦法院受理,马上起诉。时间已经接近3年了。
就写了xxx于2013年3.14日向我借了20万,一年一万元利息,五年内还清。然后签字手印
追答有转账记录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