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但给我交了综合保险,如果辞退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我在2007年8月进的这家公司,在2008年2月在我的要求下给我交了综合保险,但一直未签合同。公司和所以员工都未签合同,但基本上都交金的。请问:交金后是不是就等于签订了合同?
现在公司效益不好,可能要裁员,如果我被辞退,我可以要求什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是从08年开始实施的,所以对于工作满1年没有签合同视为自动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时间要从08年1月开始计算,你还不够

没有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从08年1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工作满1年,还要补偿你1个月的工资

赔偿就是上面那些,协商不成,劳动仲裁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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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8-22
单位从用工之日起,超过1年未与劳动者签合同,那么法律上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也就是说,超过1年没签合同,你现在和单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有你提出辞职,否则在你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单位不能辞退你。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咨询并举报。 没超过1年的,支付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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