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10-31
新生儿落户为自愿原则,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有夫妻商议决定,法律并无特别的要求。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那么,到底需要怎么样的办理条件呢?你知道吗?我们一起来看看。
1、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2、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监护人到婴儿父亲或者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4、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新生儿上户所需材料如下:夫妻结婚证,孩子父母的书面申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夫妻任意一方的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或者新生婴儿落户介绍信。
新生孩子上户口流程你又知道是怎样吗?新生婴儿出生后一年内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户籍内勤直接受理,审核相关材料后办理出生登记: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4.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5.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最后,我们再具体来看看新生儿上户的期限。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携带相关证件到派出所上户。
当事人的子女,在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需要先咨询工作人员,并准备好对应的材料后才能上户;超过12个月以上的,由其父母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