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笔驾驶证申领业务,异地分科目考试仅可办理一次,转出后剩余未通过考试项目必须在转入地完成,不可以再转回原报考地。
申请异地分科目考试后,有效期起算时间从科目一合格考试,办理该业务不改变科目一合格时间。变更前和变更后合计考试次数科目二、科目三各不超过五次。已于转出地完成相关科目培训学时的,可以直接约考。未完成学时的,办理变更考试地业务后,学时数据会由转出地传输至转入地,在本地驾校报名并将信息录入广东省驾驶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后,学时数据会同步,不需重新计算学时。
驾驶证可异地申请,异地考试
2016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全面取消了异地限制,全面放开所有车型驾驶证异地申请、异地考试,申请人持身份证和居住证即可在居住地申领驾驶证,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审验业务。
此外每年体检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70周岁以上才需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同时,对未按期体检驾驶证被注销的,给予救济恢复途径,按规定体检并提交证明后,可以直接恢复驾驶资格。
以上内容参考 青岛新闻网—十项便民措施实施 小车驾照可异地分科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