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年应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没有签订的有双倍工资吗

如题所述

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应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共11个月。
  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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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3
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签订了固定期限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20-05-02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即便是工作3年你也只可以拿到从开始工作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后就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4-25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自用工之日第二个月起,至第十二个月止,这十一个月,可以索要双倍工资。
除非你能举证
或者用人单位同意
才能要求继续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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