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过户后,房主不肯交房怎么办?

我已成功过户,获得了房屋所有权,并将房款全部付清给了原房东。但他房子一直不肯交房,说里面住着他朋友,找不着房子搬出。我们过户当天写了一张收条,准确地说明了最晚交房日期。请问高手们,这种情况下我能否直接让开锁公司给我开锁,并换成新锁?这种是否违法?如果房东来闹,怎么办?

若原户主迟迟不愿迁出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

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

3、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

卖房人如果无法及时从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将导致购房人无法在所购房屋内落户的情况发生。
因此为了避免类似纠纷出现,可以从以下几点做好预防:

1、户籍核查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承诺没有户口,但仍应到警署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

核实结果表明有户口的,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条款和司法救济条款。

3、户口迁不出则解约

对于以迁入户口作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以此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扩展资料: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准备资料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产过户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10-16

购房后房主不配合过户的处理方法:

只要购房者与房主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房屋过户完成且房款已结清。对于不愿意交房的房主,购房者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要求房主强制交房,同时还可就推迟交房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让开锁公司给开锁是不理智的行为但不算违法,建议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果原房主有异议,协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扩展资料: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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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8-01
若原户主迟迟不愿迁出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
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
3、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

卖房人如果无法及时从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将导致购房人无法在所购房屋内落户的情况发生。
因此为了避免类似纠纷出现,可以从以下几点做好预防:
1、户籍核查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承诺没有户口,但仍应到警署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
核实结果表明有户口的,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条款和司法救济条款。
3、户口迁不出则解约
对于以迁入户口作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最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以此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8-07
过户了,房产证到手了就证明房子是你的了,现在你家别人在家你说要不要他走了,,刚买的房子还是商量解觉吧,你有理由让他们走的,,但他是不 是跟你们商议了交房日期了,如果他那样做了还没有几天的话就算了,最晚的日期到了在不交那就说不过去了,,虽然是你的房子也要冷静处理,不要刚买房子太急着住进去,对吧,
第4个回答  2008-08-08
1.报警,可以把他赶出去.你虽时可以叫他走的
2.也可以换锁,你要恨点的话把锁一换,住在里面的住户连衣服都别想那走,所有里面的东西都是你的.
3.在找原业主协商.并且他还要给你交房租
三选一 怎么都不可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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