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条件:
1.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同时办理委托划转还贷申请,贷款银行审核后,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签订委托协议书。
2.委托划转还贷申请借款人也可在还款期间提出,贷款银行审核后,签订委托协议书。
3.当场办结。
法律依据:《职工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规定》 第三条 委托划转还贷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委托人(借款人及其配偶)自愿申请委托,且所在单位签章。
(二)委托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必须每月在15日前汇缴入中心。
(三)委托人夫妇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双方同时申请委托,不得单方申请。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分别在市管理中心和区、县管理部,不适合本规定委托条件。
南京公积金委托逐月划转还贷办理条件
法律依据:《职工委托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规定》 第三条 委托划转还贷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委托人(借款人及其配偶)自愿申请委托,且所在单位签章。(二)委托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必须每月在15日前汇缴入中心。(三)委托人夫妇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双方同时申请委托,不得单方申请。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分别...
南京公积金跨缴存机构逐月还贷申请条件一览
申请办理条件:在南京中心没有未结清贷款且公积金账户正常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在省直中心办理的本人或配偶的公积金贷款。签约后协议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执行日为每月15日。每月12日前签订互联协议的,签订当月开始执行;每月12日后签订互联协议的,签订次月开始执行。拓展阅读:委托提取的顺序...
南京公积金委托逐月划转还贷办理材料
法律分析: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2.《结婚证》原件。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
关于南京市公积金办理逐月还贷的条件
逐月还贷必须要让账户里留足13个月的金额,即每月缴存金额*13。公积金每月会自动判断是否满足这一条件,如果满足,就会自动扣除还贷,如不满足,则不会扣除,就需要你自己还款。单位可以在任何时候缴纳公积金,但如果到了公积金扣款的日子,如果账户中的金额不足13个月的总额,那就不会自动扣款的,一直到...
南京公积金预留13个月
1.委托逐月还贷规定:- 借款人及配偶签订公积金贷款逐月还贷协议,要求预留13个月的月缴存额。2.保留资金要求:- 保留资金是指签订时月缴存额的12倍,即需预留13个月的月缴存额。3. 逐月还贷流程:- 转账还贷只能在每个月的1号-15号工作日提取。- 如果按月还贷,需保留13个月的公积金汇缴额;不...
公积金逐月还贷有什么条件
公积金逐月还贷的条件:一、拥有公积金账户 申请人必须拥有有效的公积金账户,并且账户状态正常,无欠款、欠缴等情况。此外,该账户应是连续缴存了一段时间,以满足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二、贷款购房 公积金逐月还贷的前提是申请人需要是贷款购房的借款人。这些贷款一般是通过公积金中心或者合作的银行进行,贷款...
公积金逐月还贷有什么条件
公积金逐月还贷的条件:一、拥有公积金账户 借款人需要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该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只有设立了这样的账户,才能进行公积金的逐月还贷操作。二、连续缴存时间要求 通常,借款人需要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一定的时间要求,例如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这是为了确保借款人有稳定的公积金收入,并...
南京公积金委托逐月划转还贷办理流程
(三)贷款银行将借款人及配偶的委托划转还贷信息及时录入管理中心信息管理系统中,确保委托划转还贷业务能够及时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法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南京公积金委托逐月逐年还公贷协议的变更办理材料
南京公积金委托逐月(逐年)还公贷协议的变更办理流程 第一步:借款人及配偶(无配偶本人前往即可)在受委托银行领取《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偿还公积金贷款须知》、委托协议书。第二步:携带有关材料前往受委托银行申请签订委托协议书。第三步:受委托银行对职工提供的材料审核合格后,双方签订委托协议...
南京配偶公积金逐月还贷怎么办理
一、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