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的一辆小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对方伤两人,已用去医药费4000多元,双方车辆维修费要3000元.事故发生时我报了交警和保险公司.(因当时伤者情况较重,我直接开车将他们送去医院,交警和保险公司都没到现场.保险公司的人直接到的医院) 过后保险公司说要我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当时交警没到现场.如果要理赔是不是一定要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小弟开车也有十年了,以前从没发生过事故.不知道怎么办呀!
还有就是交警会不会扣分和罚款?希望有和我经过类似的朋友详细帮助回答 小弟不胜感激
再补充一下 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有没有其它办法赔偿我
没有认定书保险公司可以不赔.
没有发生事故责任书保险公司没有办法确定他们要赔多少,如果你是负全责的,保险公司就全赔,如果不是你全责,那么保险公司需要按责任认定的比例来理赔.
如果因为交警队的失职使你失去理赔款,你可以投诉交警队.还有保险法有规定财产保险是不能让被保险人获利的,也就是理赔款不能高出实际损失,你没有事故责任书,就不能肯定发生事故的双方是谁,你到底损失了多少,赔出了多少,甚至有些人自己选择私了,在保险公司也不能得到理赔.还有交警在你赔偿之后,事故解决之后,不会扣你分
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是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划分来进行理赔的。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二)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三)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
(五)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六)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七)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除本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