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企业投资的影响
我国经济以高投入、高消耗和低产出、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持续了20多年的高速增长,而上市公司经营收益能力和生产效率却逐年下降,二者形成强烈反差。要实现由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必须考虑从制度供给方面推动生产效率的提高。增值税转型可以通过建筑投资和设备投资的差异性税收政策,购建由投资总量增长模式向技术增长模式转变的制度激励机制。
二、对企业筹资的影响
筹资决策的关键是要在借款与权益资金之间做出选择。由于借款利息的固定不变,不因企业盈利的增加而增加,也不因企业盈利的减少而减少,在投资报酬率高于利率时,企业应该多借款,可以提高权益资金的报酬率;如果投资报酬率等于利率时,则筹资结构对权益资金的报酬率没有影响;如果投资报酬率小于利率时,则多借款反而会降低权益资金的报酬率。增值税山生产型转向消费型,会提高企业的投资报酬率,在利率不变的条件下,企业的筹资结构中,可以适当增加借款的比重。
三、对企业收益及其分配的影响
第一,增值税制的变化,不仅使大量采购设备、固定资产投入很高的行业受益,也使那些重型设备制造行业受益,其受益程度取决于增值税变化对其下游行业的投资刺激力度。
第二,增值税制的变化对国家税收的影响会在相当程度上被所得税的增加所抵扣。而且,增值税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刺激力度越大,上游设备制造商的利润率越高,国家实际增加的则政负担就越小。
第三,增值税制的变化通过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刺激,会增加全社会的价值创造。通过以上对增值税转型后给企业则务状况、经营成果带来得影响的分析,可以看出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会对企业财务产生良性影响,特别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有明显的“减负”作用。但由于行业性质的差异,“减负”效果也不尽相同。
四、对策
为解决增值税转型给企业财务决策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企业财务核算的一般原则及实际工作的可操作性,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对策。
1.按现行会计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1)企业购进不符合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仍然作为固定资产成本入账,借记“固定资产——含增值税固定资产”,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利目。
(2)企业购进符合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不得作为固定资产成本入账,而应增加企业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3)企业购进的符合进项税额抵扣范围的固定资产如改变用途,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对外投资或个人消费等,则应将其“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记入相应利目,借记“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2.建立两套固定资产价值重估体系
为解决增值税转型给企业资本运作带来的不便,保证固定资产重新估价的正确性,对含增值税和不含增值税的固定资产应分别建立其价值重估体系。在进行固定资产价值重估时,含增值税的固定资产评估价应以含税固定资产价值为参考系,而不含增值税的固定资产评估价应以不含税固定资产价值为参考系。这样,既可使各类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前后保持一致,也能避免了因选用不同的价值参考系而导致固定资产重估价值偏高,进而虚增企业资本公积等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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