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在异地离婚官司该怎么打?

双方当事人要离婚,但是都在外地,委托一个本地的人来代理,法院开庭的时候双方可以回来一个人。事前的准备工作是不是要把诉讼状和委托书邮寄过去让当事人签字,然后在本地法院立案,等待开庭?

首先,肯定是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由本地法院立案,事前要把诉讼状和委托书邮寄过去让当事人签字,这也是肯定的,至于是否需要等待开庭,是否可以由法院径行判决视情况而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2-12
如果双方对离婚问题能到达成一致协议,在双方现居住地离婚是没问题的;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说,其中一方不想离婚,但如果不想离婚的一方在当地居住1年以上的,也可以在当地办理离婚手续。当然,外地结婚者在当地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解决,但是,这对于离婚双方来说不失为一个省时省力的捷径。如果双方已经就离婚达成了一致意见,走诉讼程序一般一个月左右就能解决了。如果双方就离婚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的时日要长些,甚至可能要数月之久。
第2个回答  2013-12-12
1在婚姻注册地提起诉讼
2:现在有视屏审理。
3:可以委托。必须签委托书。即代理权限。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所说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则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地方。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作了如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