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双修就是双学位的意思。
双学士学位,其中第二学士学位指在获得第一学士学位的基础上,全日制脱产再主修另一学科门类本科专业两年,达到某高校学位授予规定条件后,被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是另外颁发教育部统一制作的普通全日制毕业证、学位证(《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第八条规定:
普通高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第二学士学位属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学位。
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的规定:
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试行。
报考条件是全日制本科毕业或在职,并通过统一考试或政法干警考试。部分学校只向本校学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招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第八条第三款规定:
普通高校学生(含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专科起点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等)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第二学士学位和全日制专升本一样,属于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学位。 考生必须全日制脱产学习二年。入学英语难度参考英语四、六级。
第二学士学位授予资格,需经教育部审批,只有教育部批准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才有权颁发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教育部现行文件中,没有关于双学位的提法或相关文件。
大学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经过设有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高等学校组织的资格审查与入学考试、考核,择优录取入学。经过二年的时间,全日制脱产修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者,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毕业后起点工资与研究生班毕业生工资待遇相同;未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者,仍按本科毕业生对待。
随着科学技术的的迅猛发展,各学科间相互渗透相互融会,绝对的分界不再存在,新兴的边缘科学如雨后春笋。这就要求科研技术工作人员具备多种领域广阔知识,建立完整的知识结构。
随着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各种社会制度日益完善,尤其是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国家急需一批跨学科高层次的特殊专业的人才,以满足目前的需要,为了快出人才,国家教育部在部分高校设立了第二学士学位与辅修二学位的教育政策。第二学士
学位与辅修二学位现在都被俗称双学位。但实际上教育部回复的双学位概念等同于辅修二学位,而第二学士学位是作为独立的概念提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双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