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手房时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而房产商要求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所有房款!

这几天看中了一个楼盘,也决定买一套房子!由于总价还算是可以承受,所以选择一次性付款。之前在网上有搜索过一些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本想在交房之前付完95%或者剩5万元等交房之后再付的,这样就好像不至于那么被动了,风险可能会小很多!但是房产商坚决要付完30%首付之后在一个月内付清余下的房款,不知道这样的要求是不是合理?有何法律条文可循嘛?
(房子在上海,开发商那里已经具备了房产预售证,房产商答应在06年12月31日之前交房)
谢谢!急~~~~

要求开发商给你的买房合同在房产局做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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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6-04-24
我是在沈阳做房产销售工作的。开发商并没有骗你,在沈阳也是这样,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在你付完全款后,给你的买房合同在房产局做备案登记,因为只有备案后的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这样的合同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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