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戆章(1854-1928)是我国第一个创制拼音文字的人。1892年,他在厦门出版
《一目了然初阶》,公布了他创制的“中国切音新字”,用拉丁字母及其变体来拼厦门音,声韵双拼,左右横写,声母在右,韵母在左,另加鼻音符号和声调符号,增加声母后还可兼拼泉州音和潮州音。他认为,汉字“或者是当今天下之文字之至难者”,而切音新字“字母与切法习完,凡字无师能自读”,这样一来,“省费十余载之光阴,将此光阴专攻于算学、格致、化学,以及种种之实学,何患国不富强也哉!”卢戆章并不要求废除汉字,他主张“切音字与汉字并列”。后来,他又编写了《中国字母北京切音教科书》和《中国字母北京切音合订》,用切音字来拼写官话。
汉语拼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颁布的汉字注音拉丁化方案,于1955年-1957年文字改革时被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汉语拼音方案委员会研究制定。该拼音方案主要用于
汉语普通话读音的标注,作为汉字的一种普通话
音标。1958年2月11日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公布该方案。1982年,成为国际标准ISO7098(中文
罗马字母拼写法)。部分海外华人地区如新加坡在汉语教学中采用汉语拼音。2008年9月,
中国台湾地区确定中文译音政策由“通用拼音”改为采用“汉语拼音”,涉及中文音译的部分,都将要求采用汉语拼音,自2009年开始执行。
汉语拼音是一种辅助汉字读音的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根据这套规范写出的符号叫做汉语拼音。
汉语拼音也是国际普遍承认的现代标准汉语拉丁转写标准。国际标准ISO 7098(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8年2月11日)正式通过的汉语拼音方案,被用来拼写中文。撰写者按中文字的普通话读法记录其读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