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是中国人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按照我们的风俗习惯,几乎家家户户都会买上几条鱼,以讨个“年年有鱼(余)”的好兆头。河北有这么几位老汉,也特地买了几条“好鱼”,然而现在却委屈地掩面痛哭起来,他们究竟遭遇了什么?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想要买鱼会直接去菜市场,但是真正喜欢吃鱼的往往不会这么选择。因为菜市场卖的鱼大多是人工饲养的,其味道远远比不上野生鱼。河北省保定市定州的刘大哥就是如此,他们全家人都爱吃鱼,为了让家人过年能够吃上更加新鲜美味的鱼,他特地开车跑了200多里地来到石家庄灵寿县的黄壁庄水库。水库周边有不少卖鱼的摊位,声称出售的是水库鱼。好不容易来一趟,刘大哥一口气买下了67斤,然而回家后却发现这鱼有点不太对劲。
原来,刘大哥把鱼拿回家称了一下,发现只有34斤。虽然买的时候人家给现场宰杀了,掏出了鱼肠等物,但肠子不可能会占到一半儿的重量吧?事实上,有同样疑惑的不单单是刘大哥一个人,还有另外几位同行的老乡。其中一位买了111斤鱼,回家一称发现只有60斤。还有一人买了88斤,回家后发现只剩了56斤。
几位老乡买的鱼都疑似严重缩水,他们想维权,但苦于所有的鱼都被现场去掉了内脏,无法提供准确证据。到底是缺斤短两,还是因宰杀造成的正常减重?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他们想出了一个办法。几位老乡联系了记者,要在镜头的见证下再去买一次鱼,并且这次还专门带上了一台秤。不仅如此,还用一袋5kg包装的面粉,来验证自己带的秤是准确的。
在记者的陪同下,刘英军大叔在两个摊位分别又买了两条鱼,第一家商户的秤上显示24斤9两,第二家显示为29斤。摊贩老板主动提出帮他们杀好装起来,当然,这次刘大叔没让宰杀,而是直接拿到自己的秤上称重。果然不出所料,24.9斤的鱼实际上只有17.5斤,29斤的鱼实际上只有20.8斤。事实证明,两个摊位都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四条鱼整整差出了16斤的分量。
鉴于此,记者很快联系了灵寿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希望能帮消费者讨个公道。然而当工作人员赶到现场测试后,却出现了更为蹊跷的一幕。当工作人员把一个标准砝码放到商贩的秤上时,屏幕上显示的重量竟然比实际重量还要少一点。也就是说,商贩不仅没有缺斤短两,甚至还在赔钱做生意,多给了鱼少收了钱!由于现场测试秤是没有问题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也不能把商贩怎么样,表示只能把秤带回去再做进一步鉴定。
“秤到底有没有问题,有鱼在这摆着,有斤数在这。咱们明明看着买了29斤的鱼变成了20斤8两,那8斤多去哪儿了?”
“有点想不通,老百姓不容易啊,坑我1000多块,我们不要别的,就想要个答复。”从白天一直维权到了晚上,然而面对这样的结果,刘英军这个五尺高的汉子竟然掩面痛哭起来。
十九妹在想,男儿有泪不轻弹,刘大叔为什么会哭呢?恐怕不单单是因为买鱼被坑了,更是因为明摆着商家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自己也专程再跑一趟找到了证据,但却拿他们没办法,这确实让人感到很委屈。他担心的是,如果摊贩提前知道有人要来检查,把秤换成了正常的,那岂不是永远都没办法讨回公道了?常看我文章的读者应该记得,笔者前阵子也写过西安海港城水果摊上有鬼秤的事儿。过程和这个如出一辙,市场监督的工作人员现场也测不出问题,幸亏记者锲而不舍,第二天再次暗访才让真相大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另外第四条也指明,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缺斤短两,是一种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希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同志能够将此事重视起来,尽快查明真相,让这几位老乡过个舒心的春节。同时更要加大对这类不法商贩的打击力度,以免他们坑害更多的消费者。最后想告诫缺斤短两的商贩,“人无信则不立,业无信则不兴”,这样做生意是不会长久的,况且靠坑蒙拐骗赚来的钱不烫手吗?
不知屏幕前的读者,您知道有这种问题秤的存在吗?另外您在购物过程中,有没有遇到过缺斤短两的情况呢?
老农春节前买了几条水库鱼,如今却掩面痛哭,究竟遇到了什么事?
几位老乡买的鱼都疑似严重缩水,他们想维权,但苦于所有的鱼都被现场去掉了内脏,无法提供准确证据。到底是缺斤短两,还是因宰杀造成的正常减重?为了搞清楚这个问题,他们想出了一个办法。几位老乡联系了记者,要在镜头的见证下再去买一次鱼,并且这次还专门带上了一台秤。不仅如此,还用一袋5kg包装的...
谁能给几个最新的冷笑话?最好不要复制旧的。
一,偶小时侯吃饭不老实,一老农为了教育我,对我说:六零年苦呀, 没饭吃,抠出来的鼻屎从来不扔的. 二,有个富豪找佣人,面试的题目是上厕所,前几个上完后都没有洗手就出来了,富豪因此把他们打发走了,只有一个洗了手,于是富豪留下了他.可是有一天,富豪却发现他没有洗手就出来了, 富豪问他是为什么? 佣人答...